是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主持过的设计项目业绩材料**。
这是申请建筑设计乙级资质的关键要求之一。根据相关资质标准和审查实践:
1. **硬性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明确要求,申请乙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定年限(通常为10年以上)的设计经历,并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规模的工程设计项目**。例如,对于建筑行业乙级资质,通常要求主持完成过2项中型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2. **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通常包括:
*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在资质申报系统中填写,详细列出其主持的代表性项目。
* **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体现项目名称、规模、技术负责人姓名、签订时间等信息。
* **设计图纸签章页复印件**:能清晰显示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
* **项目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明项目已通过审批并进入实施阶段。
* **竣工验收报告**(如适用):证明项目已成功完成。
3. **业绩真实性核查**:正如六安市住建局2025年8月的通知所示,各地主管部门正加强对技术负责人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洛阳市也可能采取类似措施,如通过“四库一平台”查询业绩信息,或向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函核实。因此,所提供的业绩必须真实、可查,且与申报人员的身份相符。
4. **关联性要求**:业绩项目的专业类别必须与所申请的建筑设计资质相匹配,且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应达到乙级资质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不仅是申报材料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更是主管部门重点核查的内容,直接关系到资质申请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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