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青海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8日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修订)第9条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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