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自身名义直接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签合同、出具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仅可以在总公司授权下,以**总公司主体名义**开展业务,分公司只负责业务对接、现场执行。
1. 资质专属于法人总公司,分公司无独立勘察设计资质,不可以分公司作为投标、签约主体;投标、合同、收款开票、成果盖章、项目备案全部必须是总公司。分公司可持总公司授权书开展商务对接,但投标文件投标人主体必须填总公司。
2. 省内企业设立分公司:不用单独办理资质或备案,业务全部归属于总公司;总公司对勘察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图纸、勘察报告必须加盖总公司出图章、注册执业章,分公司印章不能用于正式成果出具。
3. 外省总公司在豫设立分公司:**办理入豫信息登记的主体是总公司,不是分公司**,完成总公司入豫登记后方可在河南开展业务,不得拿分公司办理入豫登记。
4. 红线风险:分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自行出图、总公司只收管理费不管控技术质量,会被认定为出借资质(挂靠),中标无效,记入信用惩戒,可处罚总公司资质。
5. 区分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不能直接继承总公司资质**,子公司要单独申报对应勘察设计资质。
## 精简版(直接复制问答、报告)
>
> 总公司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分公司(分支机构)**不能以分公司自身名义直接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签约、出具勘察设计成果**。仅可在总公司授权下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投标、合同、开票、成果盖章、项目备案主体均为总公司,分公司仅负责商务对接与现场执行。外省企业入豫,须由总公司办理入豫信息登记,不得以分公司办理登记;分公司自行签约、出图、总公司不实施技术管控的,按出借资质处置;子公司为独立法人,不可直接沿用总公司资质,须自行申报资质。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
78建筑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