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勘察劳务资质业务范围(住建部 160 号令)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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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劳务资质(工程钻探、凿井),可以承接勘察项目的**劳务分包(钻探、凿井施工作业)**;但**不能承接完整工程勘察专业分包,不能独立承接勘察项目、不能编制出具勘察报告 **。
## ✅允许做(合法劳务分包)
持有勘察劳务资质(工程钻探),可以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 / 专业资质的勘察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接钻探、取样、凿井等现场外业施工作业:
1. 总包方(甲方)是有勘察专业资质企业;
2. 仅分包钻探施工劳务;**勘察方案、技术管理、原位测试技术管控、资料整理、勘察报告编制审核、出图盖章,全部由总包勘察单位负责**;
3. 劳务企业只负责现场钻探施工,**不负责勘察技术成果,不出具勘察报告**;
4. 劳务资质全国通用,不受地域限制中华人民共...。
## ❌严禁做(属于超资质、变相转包)
1. **不能直接从建设单位手里承接完整勘察项目**;劳务资质没有资格签勘察主合同,不能投标完整勘察项目。
2. **不能承接勘察专业分包**:即把勘察全套技术工作(方案、技术、报告编制)一并接过来,只给原单位盖章,属于转包勘察业务,违法。
3. 勘察劳务企业**没有权限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必须由具备勘察综合 / 专业资质单位出具并盖章。
## 资质申报业绩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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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劳务单位做的钻探劳务,**该项目业绩归属签订勘察主合同、出具勘察报告的勘察专业资质单位**;**劳务企业本身,这条钻探劳务不能算作勘察业绩**(劳务资质本身也不考核勘察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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