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人与建设单位法人不一致(资质申报业绩认定)
合同不一定非要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关键两点:合同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要有委托代理人的正式授权文件;仅有非法人签字、无授权,属于材料缺陷,四库与资质审查存在不认定业绩风险。
✅可以采信完整条件
合同甲方处加盖建设单位正式公章(合同专用章);
签字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甲方公章),写明代理人有权签署本勘察 / 设计项目合同;
配套完整:中标通知书(应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勘察设计审查合格书、竣工闭环证明;
四库一平台正常录入,取得 A/B 级。
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上传,合同签字栏填写委托代理人姓名。
⚠️实务重大风险
只盖公章、非法人签字,但是缺少书面授权委托书。
虽然民事法律上合同有可能成立,但资质业绩审核、四库补录时,审批部门会质疑签约权限;存在业绩直接不予定级、剔除业绩的风险,不建议作为甲级主力代表业绩。
不能仅靠岗位、职务证明(例如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替代书面授权委托书。
签字人使用项目部章、部门章,不是建设单位法人公章 / 合同专用章,无论谁签字,合同直接无效。
3、授权委托书原件丢失补救
可使用建设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鲜章;或者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该人员为本项目合同委托签约代理人。
4、个人业绩
同样逻辑,需要合同链条完整;仅有非法人签字合同,无授权文件,个人业绩也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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