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依据建市〔2014〕79号)
**是必备材料**:企业合并申请资质承继,必须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情况说明,里面包含债权债务承继安排+在建项目承诺**,合并各方共同盖章签署。
>住建部材料清单名称:**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含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需全部合并企业共同签署)**
## 一、这份材料核心写什么
1. 合并形式:吸收合并 / 新设合并
2. 债权债务:**明确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由合并后新企业承继**(公司法本身合并就是概括承继,文件是书面固化)
3. 在建工程项目清单与承诺:原有在建项目由合并后企业继续履约;
4. 人员、资质、资产归属;
5. 承诺:不存在资质买卖、虚假重组,资料真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6. 全部合并主体盖章。
>⚠️工商层面的《合并协议》≠住建资质申报的这份【法律承续情况说明】。合并协议可以作为附件,但住建窗口一般**仍然要求单独提交这份专项说明**。
## 二、区分一个关键点:跨省变更不需要这份材料
- ✅**合并 / 分立 / 国企改制**:需要债权债务说明(必备)
- ❌**单纯跨省工商变更(主体不变,只是迁地址)**:**不需要提交债权债务说明**
## 三、实操风险点
1. 只简单写一句“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继”,内容太薄,容易被退回补正;建议同时列明在建项目情况。
2. 多方主体,**缺一方盖章,窗口不予受理**。
3. 合并资质核定,**不复核业绩**(对比分立,分立要核业绩),只核净资产、注册人员。
## 一句话精简
企业合并承继资质,**债权债务承继内容的法律情况说明属于必备申报材料,合并各方共同盖章**;跨省变更不用。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这份《原企业法律承续情况说明》的模板。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
78建筑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