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0
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昨天就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这是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第一次专门就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工作联合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根据《指导意见》,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文博单位对社会开放期间,须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这是相当必要的,一方面文物建筑根本就不需要“亮化工程”来点缀,另一方面“亮化工程”存在安全隐患,不过,文物建筑远离“亮化”更要“责任守护”。
文物建筑保护最大的威胁来自于火灾,尤其对木结构文物建筑。我国文物建筑多以砖木为主要建筑材料,并多用可燃物作室内装饰,这很容易着火,而文物建筑多为开敞式结构,建筑之间毗邻而建,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文物建筑不可复制,同时,也会造成公共安全事件。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文物建筑资源丰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建筑有40余万处;国务院核定公布的50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建筑就有3100余处,我国文物消防任务十分繁重。
文物建筑发生火灾已非个别。俄罗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马厩与马术学院、日本首里城等相继发生火灾事故。近十年来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火灾事故150余起,今年以来,四川云岩寺、贵州东山古建筑群、安徽黄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务寺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山西、江西、浙江、湖北、福建等地也发生了文物火灾事故。
文物建筑如何远离火灾?首先,显然要彻底消除所有的安全隐患。诸如“亮化工程”就是一个安全隐患,势必要远离;其次,要技防。通过科技的力量,保护文物建筑远离火灾;再次,则是要提高人的责任心。一些文物建筑之所以会发生火灾,最大的原因是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2018年9月到2019年2月,国家文物局会同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在全国部署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国共排查文物、博物馆单位71389家,发现隐患问题101226处,整改火灾隐患93168处,配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17万余套、电气火灾监控装置5300余套,将2700余家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3911家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开展实地演练25000余次。这些数据是值得肯定的“成绩”,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何尝不是存在太多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国3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已有21家基本完成整改,这也意味着还有12家未能完成整改。
文物建筑的安全容不得任何的麻痹,每天都要从“零”开始,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需要“责任心”作为标配的工作。文物建筑要远离一切“安全隐患”,特别是要选好“守护人”,让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人看管文物建筑,让文物建筑永存世间。